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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建设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2008)农水灌函字第11号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自2003年在全国全面恢复灌溉试验站网建设以来,在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的指导下,在广大灌溉试验工作者的努力下,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建设与协作研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面了解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建设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列入全国灌溉试验中心站和重点站的站网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评估方法

此次检查评估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首先由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组织中心站和重点站开展自查;在自查工作完成后,我司根据各中心站和重点站自查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抽查。

二、组织形式

此次检查评估工作由我司牵头,具体工作由灌溉试验总站、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组成专家组承担。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责成专门人员,组织好本省中心站和各重点站的自查工作。

三、进度安排

此次检查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为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组织中心站和各重点站开展自查。时间为 3月24日 4月30日 。各中心站和重点站按《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建设自查提纲》(见附件)和有关表格(见附表)的要求,对站网建设和协作研究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按附表的要求进行赋分。有关表格可在中国节水灌溉网(网址:http://www.jsgg.com.cn)上下载。

第二阶段为我司组织灌溉试验总站、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开展抽查。时间为 5月10日 6月10日 。专家组在分析各中心站和重点站自查成果基础上,按20%的比例开展现场检查评估复核工作。现场检查评估复核工作的方式主要是,查看有关资料、听取站网建设和协作研究情况汇报、实地考察等。

第三阶段为专家组撰写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建设和协作研究情况总报告。时间为 6月10日 7月10日 。专家组在各中心站和各重点站自查报告基础上,完成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建设和协作研究检查评估总报告。

请接此通知后,抓紧组织中心站和各重点站开展自查工作,并与 4月20日前 将自查报告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司。

附件: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建设自查提纲

附表1: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表2: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建设自查赋分表

附表3: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建设自查赋分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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